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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各大學對 AI 輔助評分訂出不同規範

> 紐卡索大學、墨爾本大學與新南威爾斯大學，對 AI 輔助評分劃定了不同界線。各校對使用揭露、學生退出選項及學術責任的規定也不盡相同。

By BIG CHANGE Editorial

Published: 2026-09-27T18:05:31.973Z
Updated: 2026-09-27T18:05:31.97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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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報》澳洲版 9 月 28 日報導，](https://www.theguardian.com/australia-news/2026/sep/28/university-ai-marking-academic-overworked-staff-student-shortcut)部分大學允許教職員在評分與回饋中使用 AI，引發學者和學生對評量品質的疑慮。各校文件劃定的界線不同：AI 可能用來協助撰寫回饋、參與評量流程，也可能完全不得用於評分。學生仍應知道，學術人員是否親自閱讀並評斷了他們的作品。

## 核心變化

- **有哪些改變：**澳洲各大學正明確界定生成式 AI 可以介入評量的環節。紐卡索大學在完成查核、事先告知並提供學生退出選項等條件下，允許使用 AI 協助評分；新南威爾斯大學則原則上要求評分者不得使用 AI 平台評分或給等第。
- **為何重要：**學生可能收到 AI 協助產生的回饋，但最終成績未必交由 AI 系統決定。關鍵在於學術人員實際查核了什麼，以及學生提交作品前獲得哪些告知。
- **後續觀察重點：**紐卡索大學與墨爾本大學規定，教職員在評量中使用生成式 AI 時，須事先告知學生並提供退出方式。兩校公開指引沒有說明學生實際收到這類通知的頻率，也未交代教職員如何查核系統輸出。

## 紐卡索大學明訂學生退出選項

紐卡索大學現行的[《教學、學習與評量中生成式 AI 的使用政策》](https://policies.newcastle.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369)規定，除非課程評分者或課程召集人先審查並核准 AI 輸出，再提供給學生，否則不得使用 AI 評分。教職員須在作業繳交期限前告知學生評分流程會使用 AI，並說明退出方式。選擇退出的學生，其作品不得使用生成式 AI 評分。該政策適用於課程教學、學習與評量；[現行版本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生效](https://policies.newcastle.edu.au/document/status-and-details.php?id=369)。

紐卡索大學的[教職員常見問答（最後更新於 2025 年 2 月 10 日）](https://www.newcastle.edu.au/__data/assets/pdf_file/0005/1044824/GenAI-at-UON-FAQs-v2.pdf)補充指出，教職員仍須對成績正確性負責。文件舉例說明，教師可以用 AI 草擬回饋，再自行審查和編修；也提醒有效性、隱私與智慧財產權等問題尚未解決。這些是指引中的案例與注意事項，並非已公布的實際使用比例。

## 墨爾本大學允許 AI 協助評量，但要求事先核准並尊重學生選擇

墨爾本大學的[教職員指引](https://www.unimelb.edu.au/ai/home/staff/teaching-and-learning/menu-items/assessment)指出，教職員取得所屬學院副院長核准後，可使用校內安全工具協助評量或提供回饋。教職員必須告知學生將使用哪些工具，以及學生如何退出。指引明定，評價判斷與回饋仍由教職員負責，AI 輸出必須經過審查，而且不得單獨以新的生成式 AI 工具決定分數或等第。

墨爾本大學也區分現有的企業級評量工具（包括選擇題自動評分）與新生成式工具的擬議用途。退出指引指出，學生應能選擇由學術人員單獨判斷評量結果並提供回饋。

相較之下，[新南威爾斯大學的教職員教學指引](https://www.teaching.unsw.edu.au/ai/ai-assessment-guidance)規定評分者原則上不得使用 AI 平台評分或給等第。指引另要求課程召集人告知所有評分者（包括臨時人員）該課程允許如何使用 AI。核准 AI 用於其他教學任務，並不會推翻這項評分規定。

## 西雪梨大學由教職員承擔評量責任

西雪梨大學的[現行 AI 政策](https://policies.westernsydney.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386)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起生效，適用於教職員與學生，並要求在 AI 規則因情境或角色而異時提供明確指引。政策本身不像紐卡索大學的規定那樣明訂 AI 評分的退出選項，也未詳述 AI 產生成績的規則。該校的[評量政策](https://policies.westernsydney.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227)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將回饋品質及評分一致性的責任歸於學術人員與院系。西雪梨大學發言人[接受《衛報》訪問時表示](https://www.theguardian.com/australia-news/2026/sep/28/university-ai-marking-academic-overworked-staff-student-shortcut)，教職員可在評量與回饋的部分環節使用 AI，但學術判斷，以及成績、等第和回饋仍由教學人員負責。這是報紙引述的校方說法，並非該校 AI 政策的明文條款。

## 迪肯大學採取以人為主的原則

迪肯大學的[《AI 負責任使用政策》](https://policy.deakin.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274)自 2026 年 3 月 12 日起生效，適用於教職員、學生及相關人員。政策要求決策由人主導、評估 AI 輸出，並在教學中使用 AI 時保持透明。政策沒有具體規定 AI 輔助評分的退出選項，也未界定核准的評分流程。《衛報》報導稱，迪肯大學允許 AI 協助評量，但不允許 AI 評定成績。這項具體界線來自報紙報導；公開政策只訂出較廣泛的原則。

這項區別對教職員與學生都很重要。《衛報》訪問中，西雪梨大學法律與科技講師 Armin Alimardani 擔心，實務上可能弱化查核 AI 輸出的要求；昆士蘭科技大學學者則提到對臨時評分工作機會的疑慮。這些是報導中的擔憂，並非漏查錯誤率的實測數據，也不能證明已發生裁員。本文比較的文件與訪談都無法證明 AI 評分能節省時間或提高準確性。

澳洲高等教育品質與標準署（TEQSA）[表示不會強制規定單一的評量形式](https://www.teqsa.gov.au/students/artificial-intelligence-advice-students)；高等教育機構仍須評量學生的知識與理解能力。TEQSA 的[生成式 AI 資源中心](https://www.teqsa.gov.au/guides-resources/higher-education-good-practice-hub/gen-ai-knowledge-hub/gen-ai-academic-integrity-and-assessment-reform)分享可供參考的大學做法，並未訂定全國通用、授權或禁止 AI 評分的規則。因此，對學生而言，實際適用的是就讀學校的現行規定，以及各項評量附帶的通知。

## 來源與延伸閱讀

- [紐卡索大學：《教學、學習與評量中生成式 AI 的使用政策》](https://policies.newcastle.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369)，現行版本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生效：規範課程評分使用生成式 AI 時的審查、事先告知及退出要求。[政策狀態頁](https://policies.newcastle.edu.au/document/status-and-details.php?id=369)記載生效日期及後續行政修訂。[2025 年 2 月教職員常見問答](https://www.newcastle.edu.au/__data/assets/pdf_file/0005/1044824/GenAI-at-UON-FAQs-v2.pdf)補充教職員對成績正確性的責任，並介紹草擬回饋的工作流程及相關風險；文件早於現行政策，且未提供使用情形或結果數據。
- [墨爾本大學：《使用 AI 進行學生評量與回饋》](https://www.unimelb.edu.au/ai/home/staff/teaching-and-learning/menu-items/assessment)區分核准且經審查的輔助用途，以及不得單獨使用新生成式 AI 工具決定成績的情形，並訂有告知與退出要求。查閱日期為 2026 年 9 月 27 日，公開頁面未標示更新日期。
- [新南威爾斯大學：《評量中使用 AI 指引》](https://www.teaching.unsw.edu.au/ai/ai-assessment-guidance)規定評分者原則上不得使用 AI 平台評分或給等第，並討論 AI 在其他教學任務中的用途。查閱日期為 2026 年 9 月 27 日，公開頁面未標示更新日期。
- [西雪梨大學：《人工智慧使用政策》](https://policies.westernsydney.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386)現行版本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起生效；[《評量政策》](https://policies.westernsydney.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227)現行版本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兩份文件訂出廣泛的 AI 原則與學術評量責任，但都不像紐卡索大學政策那樣詳列 AI 評分的許可條件及退出方式。該校較具體的立場來自《衛報》對校方發言人的訪問。
- [迪肯大學：《人工智慧負責任使用政策》](https://policy.deakin.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274)自 2026 年 3 月 12 日起生效：訂出適用範圍、以人為主的決策、輸出評估及透明原則。政策本身未規定《衛報》報導中的具體成績界線。
- [Joe Hinchliffe，《衛報》，2026 年 9 月 28 日澳洲版](https://www.theguardian.com/australia-news/2026/sep/28/university-ai-marking-academic-overworked-staff-student-shortcut)原創訪談與校方回應構成本文比較的背景。頁面依美東時間標示為 9 月 27 日；報導呈現具名立場與疑慮，不能取代大學現行文件或成效測量。
- [TEQSA：《給學生的 AI 建議》](https://www.teqsa.gov.au/students/artificial-intelligence-advice-students)及[《生成式 AI、學術誠信與評量改革資源中心》](https://www.teqsa.gov.au/guides-resources/higher-education-good-practice-hub/gen-ai-knowledge-hub/gen-ai-academic-integrity-and-assessment-reform)：監管背景。資源中心表示，其案例研究與資源介紹的是各校做法，並非具約束力的指引或全國一致的 AI 評分政策。

## Sources

- [紐卡索大學：《教學、學習與評量中生成式 AI 的使用政策》](https://policies.newcastle.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369) — 現行政策第 35 至 38 條規定，使用生成式 AI 評分前須審查及核准、事先告知，並提供學生退出選項。政策狀態頁記載生效日期及 2025 年 7 月的修訂。這是規則文本，不能證明實際執行情形。
- [紐卡索大學：《UON 生成式 AI 常見問答》](https://www.newcastle.edu.au/__data/assets/pdf_file/0005/1044824/GenAI-at-UON-FAQs-v2.pdf) — 教職員常見問答指出，教職員仍須對成績正確性負責，並討論草擬回饋及相關風險。文件早於現行政策，且未提供採用情形或結果數據。
- [墨爾本大學：《使用 AI 進行學生評量與回饋》](https://www.unimelb.edu.au/ai/home/staff/teaching-and-learning/menu-items/assessment) — 教職員指引說明安全工具、學院核准、事先告知、退出方式與人工審查，也禁止單獨以新生成式 AI 工具決定分數或等第；另區分現有企業級評量工具。
- [新南威爾斯大學：《評量中使用 AI 指引》](https://www.teaching.unsw.edu.au/ai/ai-assessment-guidance) — 教職員指引指出，評分者原則上不得使用 AI 平台評分或給等第。其他工具獲准用於教學，不代表可用於評分。
- [西雪梨大學：《人工智慧使用政策》](https://policies.westernsydney.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386) — 現行 AI 通則適用於教職員與學生，並要求依情境提供明確指引，但未詳列 AI 評分的退出方式。
- [西雪梨大學：《評量政策》](https://policies.westernsydney.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227) — 現行評量政策訂明學術人員在回饋方面的職責，以及院系對評分一致性和審查的責任；它不是詳盡的生成式 AI 評分政策。
- [迪肯大學：《人工智慧負責任使用政策》](https://policy.deakin.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274) — 現行政策適用於教職員、學生及相關人員，訂出由人主導決策、評估輸出與保持透明的原則。政策未明確界定 AI 評分的許可條件、成績評定或退出選項。
- [Joe Hinchliffe，《衛報》：〈學者與 AI 評分〉](https://www.theguardian.com/australia-news/2026/sep/28/university-ai-marking-academic-overworked-staff-student-shortcut) — 原創報導、訪談與機構回應提供本文背景；西雪梨大學與迪肯大學的相關立場，以及報導中的疑慮，均標明來源。這不是大學原始政策文件，也不是成效研究。
- [TEQSA：《生成式 AI、學術誠信與評量改革資源中心》](https://www.teqsa.gov.au/guides-resources/higher-education-good-practice-hub/gen-ai-knowledge-hub/gen-ai-academic-integrity-and-assessment-reform) — 監管機構的資源中心分享各校做法供參考，並非具約束力的 AI 評分指引。TEQSA 給學生的建議另行說明，該機構不會強制規定單一評量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