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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PB呼籲智慧眼鏡提供更清楚的隱私提示

> EDPB於10月13日發布的聲明，對錄影提示，以及佩戴者和AI服務提供者的責任提出初步指引。

By BIG CHANGE Editorial

Published: 2026-10-14T01:13:39.148Z
Updated: 2026-10-14T01:13:39.148Z
Canonical: https://bigchange.ai/blog/edpb-smart-glasses-privacy-signals-responsibility

![Conceptual charcoal illustration of one adult wearing unbranded dark glasses at an otherwise empty transit shelter.](https://bigchange.ai/api/media/file/edpb-smart-glasses-transit-hero-v1.png)
AI-generated conceptual illustration by BIG CHANGE. A generic transit setting; no actual recording, privacy incident or device test is depicted.

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希望，智慧眼鏡附近的人能辨識裝置何時正在錄影，或為AI助理擷取影像。在一份[於2026年10月13日通過的聲明](https://www.edpb.europa.eu/documents/statement/statement-of-the-edpb-on-smart-glasses_en)中，委員會依據現行資料保護法，就透明度以及佩戴者、製造商和連網服務提供者的責任提出初步指引。

針對佩戴者周遭環境提出的AI請求，可能涉及從未選擇使用該服務者的影像。這些旁觀者也需要知道資料如何處理。

## 重大變化

- **變化內容：**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說明，將相機、麥克風和AI服務帶入共享空間的眼鏡，如何適用現有隱私責任。指引同時涉及佩戴者和處理資料的公司。
- **為何重要：**旁觀者若不知道自己的資料正在被擷取，也不知道由誰使用，就無法行使隱私權。只在佩戴者的應用程式中提供資訊，仍會讓另一人不知情。
- **後續關注：**委員會建議業界制定容易辨識且可靠的提示標準。設計須涵蓋AI擷取和一般錄影，也要讓沒有搭配應用程式的人能理解。

## 私人使用與提供者責任

EDPB的[公告](https://www.edpb.europa.eu/news/edpb-publishes-statement-on-the-data-protection-challenges-of-smart-glasses_en)說明佩戴者責任的界線。只與家人或朋友分享照片，或私下使用翻譯功能，可能適用GDPR的家庭活動豁免。該豁免範圍有限，且取決於具體情況。

依委員會的例子，透過公開社群帳號向不特定大眾分享影像，或將眼鏡用於專業、官方或政治活動，都不適用該豁免。佩戴者因此須以控制者或共同控制者的身分承擔責任，也就是決定個人資料為何及如何處理的個人或組織。

即使佩戴者的活動屬私人性質，只要提供者控制資料處理，就有自身義務。他們不能把義務轉給佩戴者。使用者出於個人理由佩戴眼鏡，不會決定服務對旁觀者負有何種責任。

## AI擷取可能不易察覺

這份[完整聲明](https://www.edpb.europa.eu/system/files/2026-10/20261310_edpb_statement_smart-glasses_en.pdf)特別討論AI提供者分析含有他人的相機影像，以回答佩戴者周遭環境問題的情況。聲明也指出，翻譯和AI功能可能屬於旁觀者尤其難以察覺的資料處理。

對於視覺提示，委員會要求信號在不同光線下都能被注意到、維持足夠時間以供理解，並確保提示被遮住時無法繼續錄影。聲音、語音啟動和容易辨認的裝置外觀也可提供資訊。手機通知不應是唯一警告，因為旁人可能沒有開啟相關應用程式。

聲明另指出，受GDPR規範的資料處理必須有有效的法律依據。讓擷取行為可見，本身並不會提供該依據。

## 敏感場所與國家規則

委員會公告將醫院、學校和工作場所列為敏感環境，並提醒注意兒童的脆弱處境。即使佩戴者的活動不適用GDPR，其他國家或產業規則仍可能適用。

瑞典隱私保護機關IMY在其[智慧眼鏡指引](https://www.imy.se/en/individuals/camera-surveillance/to-be-a-controller-of-personal-data/smart-glasses/)中說明日常情況的差異：在公共場所拍攝可能獲准，但仍可能不恰當。該機關提醒，麥克風可能無意間錄下背景談話，有些場所也可能限制使用。其刑事犯罪具體例子適用於瑞典法律。

BIG CHANGE先前關於[挪威計畫在特定場所實施限制](https://bigchange.ai/blog/norway-temporary-ai-glasses-ban-proposal)的報導，涉及另一項立法提案。EDPB於10月13日的聲明，是對既有責任提出初步指引；它並未在歐洲創設全面禁止佩戴智慧眼鏡的規定。

## Sources

- [EDPB：《智慧眼鏡聲明》](https://www.edpb.europa.eu/system/files/2026-10/20261310_edpb_statement_smart-glasses_en.pdf) — 於2026年10月13日通過。這份八頁主要文件說明控制者角色、透明度、法律依據和設計措施。這是初步指引，不是裝置測試。
- [EDPB：《智慧眼鏡的資料保護挑戰》](https://www.edpb.europa.eu/news/edpb-publishes-statement-on-the-data-protection-challenges-of-smart-glasses_en) — 10月13日的公告說明該聲明的初步性質、私人與公開使用例子，以及共同責任。公告提及的另一項專家研究表達的是其作者的觀點。
- [瑞典隱私保護局（IMY）：智慧眼鏡](https://www.imy.se/en/individuals/camera-surveillance/to-be-a-controller-of-personal-data/smart-glasses/) — 更新於2026年8月7日。瑞典隱私監管機關提供的實務背景；不應將國家法律例子推廣至整個歐洲。頁面指出，若英文翻譯有差異，以瑞典語版本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