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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澳洲各大學對 AI 輔助評分訂出不同規範

> 紐卡索大學、墨爾本大學與新南威爾斯大學,對 AI 輔助評分劃定了不同界線。各校對使用揭露、學生退出選項及學術責任的規定也不盡相同。

By BIG CHANGE Editorial

Published: 2026-09-27T18:05:31.973Z
Updated: 2026-09-27T18:05:31.973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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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報》澳洲版 9 月 28 日報導,](https://www.theguardian.com/australia-news/2026/sep/28/university-ai-marking-academic-overworked-staff-student-shortcut)部分大學允許教職員在評分與回饋中使用 AI,引發學者和學生對評量品質的疑慮。各校文件劃定的界線不同:AI 可能用來協助撰寫回饋、參與評量流程,也可能完全不得用於評分。學生仍應知道,學術人員是否親自閱讀並評斷了他們的作品。

## 核心變化

- **有哪些改變:**澳洲各大學正明確界定生成式 AI 可以介入評量的環節。紐卡索大學在完成查核、事先告知並提供學生退出選項等條件下,允許使用 AI 協助評分;新南威爾斯大學則原則上要求評分者不得使用 AI 平台評分或給等第。
- **為何重要:**學生可能收到 AI 協助產生的回饋,但最終成績未必交由 AI 系統決定。關鍵在於學術人員實際查核了什麼,以及學生提交作品前獲得哪些告知。
- **後續觀察重點:**紐卡索大學與墨爾本大學規定,教職員在評量中使用生成式 AI 時,須事先告知學生並提供退出方式。兩校公開指引沒有說明學生實際收到這類通知的頻率,也未交代教職員如何查核系統輸出。

## 紐卡索大學明訂學生退出選項

紐卡索大學現行的[《教學、學習與評量中生成式 AI 的使用政策》](https://policies.newcastle.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369)規定,除非課程評分者或課程召集人先審查並核准 AI 輸出,再提供給學生,否則不得使用 AI 評分。教職員須在作業繳交期限前告知學生評分流程會使用 AI,並說明退出方式。選擇退出的學生,其作品不得使用生成式 AI 評分。該政策適用於課程教學、學習與評量;[現行版本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生效](https://policies.newcastle.edu.au/document/status-and-details.php?id=369)。

紐卡索大學的[教職員常見問答(最後更新於 2025 年 2 月 10 日)](https://www.newcastle.edu.au/__data/assets/pdf_file/0005/1044824/GenAI-at-UON-FAQs-v2.pdf)補充指出,教職員仍須對成績正確性負責。文件舉例說明,教師可以用 AI 草擬回饋,再自行審查和編修;也提醒有效性、隱私與智慧財產權等問題尚未解決。這些是指引中的案例與注意事項,並非已公布的實際使用比例。

## 墨爾本大學允許 AI 協助評量,但要求事先核准並尊重學生選擇

墨爾本大學的[教職員指引](https://www.unimelb.edu.au/ai/home/staff/teaching-and-learning/menu-items/assessment)指出,教職員取得所屬學院副院長核准後,可使用校內安全工具協助評量或提供回饋。教職員必須告知學生將使用哪些工具,以及學生如何退出。指引明定,評價判斷與回饋仍由教職員負責,AI 輸出必須經過審查,而且不得單獨以新的生成式 AI 工具決定分數或等第。

墨爾本大學也區分現有的企業級評量工具(包括選擇題自動評分)與新生成式工具的擬議用途。退出指引指出,學生應能選擇由學術人員單獨判斷評量結果並提供回饋。

相較之下,[新南威爾斯大學的教職員教學指引](https://www.teaching.unsw.edu.au/ai/ai-assessment-guidance)規定評分者原則上不得使用 AI 平台評分或給等第。指引另要求課程召集人告知所有評分者(包括臨時人員)該課程允許如何使用 AI。核准 AI 用於其他教學任務,並不會推翻這項評分規定。

## 西雪梨大學由教職員承擔評量責任

西雪梨大學的[現行 AI 政策](https://policies.westernsydney.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386)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起生效,適用於教職員與學生,並要求在 AI 規則因情境或角色而異時提供明確指引。政策本身不像紐卡索大學的規定那樣明訂 AI 評分的退出選項,也未詳述 AI 產生成績的規則。該校的[評量政策](https://policies.westernsydney.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227)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將回饋品質及評分一致性的責任歸於學術人員與院系。西雪梨大學發言人[接受《衛報》訪問時表示](https://www.theguardian.com/australia-news/2026/sep/28/university-ai-marking-academic-overworked-staff-student-shortcut),教職員可在評量與回饋的部分環節使用 AI,但學術判斷,以及成績、等第和回饋仍由教學人員負責。這是報紙引述的校方說法,並非該校 AI 政策的明文條款。

## 迪肯大學採取以人為主的原則

迪肯大學的[《AI 負責任使用政策》](https://policy.deakin.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274)自 2026 年 3 月 12 日起生效,適用於教職員、學生及相關人員。政策要求決策由人主導、評估 AI 輸出,並在教學中使用 AI 時保持透明。政策沒有具體規定 AI 輔助評分的退出選項,也未界定核准的評分流程。《衛報》報導稱,迪肯大學允許 AI 協助評量,但不允許 AI 評定成績。這項具體界線來自報紙報導;公開政策只訂出較廣泛的原則。

這項區別對教職員與學生都很重要。《衛報》訪問中,西雪梨大學法律與科技講師 Armin Alimardani 擔心,實務上可能弱化查核 AI 輸出的要求;昆士蘭科技大學學者則提到對臨時評分工作機會的疑慮。這些是報導中的擔憂,並非漏查錯誤率的實測數據,也不能證明已發生裁員。本文比較的文件與訪談都無法證明 AI 評分能節省時間或提高準確性。

澳洲高等教育品質與標準署(TEQSA)[表示不會強制規定單一的評量形式](https://www.teqsa.gov.au/students/artificial-intelligence-advice-students);高等教育機構仍須評量學生的知識與理解能力。TEQSA 的[生成式 AI 資源中心](https://www.teqsa.gov.au/guides-resources/higher-education-good-practice-hub/gen-ai-knowledge-hub/gen-ai-academic-integrity-and-assessment-reform)分享可供參考的大學做法,並未訂定全國通用、授權或禁止 AI 評分的規則。因此,對學生而言,實際適用的是就讀學校的現行規定,以及各項評量附帶的通知。

## 來源與延伸閱讀

- [紐卡索大學:《教學、學習與評量中生成式 AI 的使用政策》](https://policies.newcastle.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369),現行版本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生效:規範課程評分使用生成式 AI 時的審查、事先告知及退出要求。[政策狀態頁](https://policies.newcastle.edu.au/document/status-and-details.php?id=369)記載生效日期及後續行政修訂。[2025 年 2 月教職員常見問答](https://www.newcastle.edu.au/__data/assets/pdf_file/0005/1044824/GenAI-at-UON-FAQs-v2.pdf)補充教職員對成績正確性的責任,並介紹草擬回饋的工作流程及相關風險;文件早於現行政策,且未提供使用情形或結果數據。
- [墨爾本大學:《使用 AI 進行學生評量與回饋》](https://www.unimelb.edu.au/ai/home/staff/teaching-and-learning/menu-items/assessment)區分核准且經審查的輔助用途,以及不得單獨使用新生成式 AI 工具決定成績的情形,並訂有告知與退出要求。查閱日期為 2026 年 9 月 27 日,公開頁面未標示更新日期。
- [新南威爾斯大學:《評量中使用 AI 指引》](https://www.teaching.unsw.edu.au/ai/ai-assessment-guidance)規定評分者原則上不得使用 AI 平台評分或給等第,並討論 AI 在其他教學任務中的用途。查閱日期為 2026 年 9 月 27 日,公開頁面未標示更新日期。
- [西雪梨大學:《人工智慧使用政策》](https://policies.westernsydney.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386)現行版本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起生效;[《評量政策》](https://policies.westernsydney.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227)現行版本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兩份文件訂出廣泛的 AI 原則與學術評量責任,但都不像紐卡索大學政策那樣詳列 AI 評分的許可條件及退出方式。該校較具體的立場來自《衛報》對校方發言人的訪問。
- [迪肯大學:《人工智慧負責任使用政策》](https://policy.deakin.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274)自 2026 年 3 月 12 日起生效:訂出適用範圍、以人為主的決策、輸出評估及透明原則。政策本身未規定《衛報》報導中的具體成績界線。
- [Joe Hinchliffe,《衛報》,2026 年 9 月 28 日澳洲版](https://www.theguardian.com/australia-news/2026/sep/28/university-ai-marking-academic-overworked-staff-student-shortcut)原創訪談與校方回應構成本文比較的背景。頁面依美東時間標示為 9 月 27 日;報導呈現具名立場與疑慮,不能取代大學現行文件或成效測量。
- [TEQSA:《給學生的 AI 建議》](https://www.teqsa.gov.au/students/artificial-intelligence-advice-students)及[《生成式 AI、學術誠信與評量改革資源中心》](https://www.teqsa.gov.au/guides-resources/higher-education-good-practice-hub/gen-ai-knowledge-hub/gen-ai-academic-integrity-and-assessment-reform):監管背景。資源中心表示,其案例研究與資源介紹的是各校做法,並非具約束力的指引或全國一致的 AI 評分政策。

## Sources

- [紐卡索大學:《教學、學習與評量中生成式 AI 的使用政策》](https://policies.newcastle.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369) — 現行政策第 35 至 38 條規定,使用生成式 AI 評分前須審查及核准、事先告知,並提供學生退出選項。政策狀態頁記載生效日期及 2025 年 7 月的修訂。這是規則文本,不能證明實際執行情形。
- [紐卡索大學:《UON 生成式 AI 常見問答》](https://www.newcastle.edu.au/__data/assets/pdf_file/0005/1044824/GenAI-at-UON-FAQs-v2.pdf) — 教職員常見問答指出,教職員仍須對成績正確性負責,並討論草擬回饋及相關風險。文件早於現行政策,且未提供採用情形或結果數據。
- [墨爾本大學:《使用 AI 進行學生評量與回饋》](https://www.unimelb.edu.au/ai/home/staff/teaching-and-learning/menu-items/assessment) — 教職員指引說明安全工具、學院核准、事先告知、退出方式與人工審查,也禁止單獨以新生成式 AI 工具決定分數或等第;另區分現有企業級評量工具。
- [新南威爾斯大學:《評量中使用 AI 指引》](https://www.teaching.unsw.edu.au/ai/ai-assessment-guidance) — 教職員指引指出,評分者原則上不得使用 AI 平台評分或給等第。其他工具獲准用於教學,不代表可用於評分。
- [西雪梨大學:《人工智慧使用政策》](https://policies.westernsydney.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386) — 現行 AI 通則適用於教職員與學生,並要求依情境提供明確指引,但未詳列 AI 評分的退出方式。
- [西雪梨大學:《評量政策》](https://policies.westernsydney.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227) — 現行評量政策訂明學術人員在回饋方面的職責,以及院系對評分一致性和審查的責任;它不是詳盡的生成式 AI 評分政策。
- [迪肯大學:《人工智慧負責任使用政策》](https://policy.deakin.edu.au/document/view-current.php?id=274) — 現行政策適用於教職員、學生及相關人員,訂出由人主導決策、評估輸出與保持透明的原則。政策未明確界定 AI 評分的許可條件、成績評定或退出選項。
- [Joe Hinchliffe,《衛報》:〈學者與 AI 評分〉](https://www.theguardian.com/australia-news/2026/sep/28/university-ai-marking-academic-overworked-staff-student-shortcut) — 原創報導、訪談與機構回應提供本文背景;西雪梨大學與迪肯大學的相關立場,以及報導中的疑慮,均標明來源。這不是大學原始政策文件,也不是成效研究。
- [TEQSA:《生成式 AI、學術誠信與評量改革資源中心》](https://www.teqsa.gov.au/guides-resources/higher-education-good-practice-hub/gen-ai-knowledge-hub/gen-ai-academic-integrity-and-assessment-reform) — 監管機構的資源中心分享各校做法供參考,並非具約束力的 AI 評分指引。TEQSA 給學生的建議另行說明,該機構不會強制規定單一評量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