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報》澳洲版 9 月 28 日報導,部分大學允許教職員在評分與回饋中使用 AI,引發學者和學生對評量品質的疑慮。各校文件劃定的界線不同:AI 可能用來協助撰寫回饋、參與評量流程,也可能完全不得用於評分。學生仍應知道,學術人員是否親自閱讀並評斷了他們的作品。

核心變化

  • 有哪些改變:澳洲各大學正明確界定生成式 AI 可以介入評量的環節。紐卡索大學在完成查核、事先告知並提供學生退出選項等條件下,允許使用 AI 協助評分;新南威爾斯大學則原則上要求評分者不得使用 AI 平台評分或給等第。
  • 為何重要:學生可能收到 AI 協助產生的回饋,但最終成績未必交由 AI 系統決定。關鍵在於學術人員實際查核了什麼,以及學生提交作品前獲得哪些告知。
  • 後續觀察重點:紐卡索大學與墨爾本大學規定,教職員在評量中使用生成式 AI 時,須事先告知學生並提供退出方式。兩校公開指引沒有說明學生實際收到這類通知的頻率,也未交代教職員如何查核系統輸出。

紐卡索大學明訂學生退出選項

紐卡索大學現行的《教學、學習與評量中生成式 AI 的使用政策》規定,除非課程評分者或課程召集人先審查並核准 AI 輸出,再提供給學生,否則不得使用 AI 評分。教職員須在作業繳交期限前告知學生評分流程會使用 AI,並說明退出方式。選擇退出的學生,其作品不得使用生成式 AI 評分。該政策適用於課程教學、學習與評量;現行版本自 2025 年 4 月 29 日起生效。

紐卡索大學的教職員常見問答(最後更新於 2025 年 2 月 10 日)補充指出,教職員仍須對成績正確性負責。文件舉例說明,教師可以用 AI 草擬回饋,再自行審查和編修;也提醒有效性、隱私與智慧財產權等問題尚未解決。這些是指引中的案例與注意事項,並非已公布的實際使用比例。

墨爾本大學允許 AI 協助評量,但要求事先核准並尊重學生選擇

墨爾本大學的教職員指引指出,教職員取得所屬學院副院長核准後,可使用校內安全工具協助評量或提供回饋。教職員必須告知學生將使用哪些工具,以及學生如何退出。指引明定,評價判斷與回饋仍由教職員負責,AI 輸出必須經過審查,而且不得單獨以新的生成式 AI 工具決定分數或等第。

墨爾本大學也區分現有的企業級評量工具(包括選擇題自動評分)與新生成式工具的擬議用途。退出指引指出,學生應能選擇由學術人員單獨判斷評量結果並提供回饋。

相較之下,新南威爾斯大學的教職員教學指引規定評分者原則上不得使用 AI 平台評分或給等第。指引另要求課程召集人告知所有評分者(包括臨時人員)該課程允許如何使用 AI。核准 AI 用於其他教學任務,並不會推翻這項評分規定。

西雪梨大學由教職員承擔評量責任

西雪梨大學的現行 AI 政策自 2024 年 7 月 30 日起生效,適用於教職員與學生,並要求在 AI 規則因情境或角色而異時提供明確指引。政策本身不像紐卡索大學的規定那樣明訂 AI 評分的退出選項,也未詳述 AI 產生成績的規則。該校的評量政策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將回饋品質及評分一致性的責任歸於學術人員與院系。西雪梨大學發言人接受《衛報》訪問時表示,教職員可在評量與回饋的部分環節使用 AI,但學術判斷,以及成績、等第和回饋仍由教學人員負責。這是報紙引述的校方說法,並非該校 AI 政策的明文條款。

迪肯大學採取以人為主的原則

迪肯大學的《AI 負責任使用政策》自 2026 年 3 月 12 日起生效,適用於教職員、學生及相關人員。政策要求決策由人主導、評估 AI 輸出,並在教學中使用 AI 時保持透明。政策沒有具體規定 AI 輔助評分的退出選項,也未界定核准的評分流程。《衛報》報導稱,迪肯大學允許 AI 協助評量,但不允許 AI 評定成績。這項具體界線來自報紙報導;公開政策只訂出較廣泛的原則。

這項區別對教職員與學生都很重要。《衛報》訪問中,西雪梨大學法律與科技講師 Armin Alimardani 擔心,實務上可能弱化查核 AI 輸出的要求;昆士蘭科技大學學者則提到對臨時評分工作機會的疑慮。這些是報導中的擔憂,並非漏查錯誤率的實測數據,也不能證明已發生裁員。本文比較的文件與訪談都無法證明 AI 評分能節省時間或提高準確性。

澳洲高等教育品質與標準署(TEQSA)表示不會強制規定單一的評量形式;高等教育機構仍須評量學生的知識與理解能力。TEQSA 的生成式 AI 資源中心分享可供參考的大學做法,並未訂定全國通用、授權或禁止 AI 評分的規則。因此,對學生而言,實際適用的是就讀學校的現行規定,以及各項評量附帶的通知。

來源與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