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希望,智慧眼鏡附近的人能辨識裝置何時正在錄影,或為AI助理擷取影像。在一份於2026年10月13日通過的聲明中,委員會依據現行資料保護法,就透明度以及佩戴者、製造商和連網服務提供者的責任提出初步指引。
針對佩戴者周遭環境提出的AI請求,可能涉及從未選擇使用該服務者的影像。這些旁觀者也需要知道資料如何處理。
重大變化
- 變化內容: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說明,將相機、麥克風和AI服務帶入共享空間的眼鏡,如何適用現有隱私責任。指引同時涉及佩戴者和處理資料的公司。
- 為何重要:旁觀者若不知道自己的資料正在被擷取,也不知道由誰使用,就無法行使隱私權。只在佩戴者的應用程式中提供資訊,仍會讓另一人不知情。
- 後續關注:委員會建議業界制定容易辨識且可靠的提示標準。設計須涵蓋AI擷取和一般錄影,也要讓沒有搭配應用程式的人能理解。
私人使用與提供者責任
EDPB的公告說明佩戴者責任的界線。只與家人或朋友分享照片,或私下使用翻譯功能,可能適用GDPR的家庭活動豁免。該豁免範圍有限,且取決於具體情況。
依委員會的例子,透過公開社群帳號向不特定大眾分享影像,或將眼鏡用於專業、官方或政治活動,都不適用該豁免。佩戴者因此須以控制者或共同控制者的身分承擔責任,也就是決定個人資料為何及如何處理的個人或組織。
即使佩戴者的活動屬私人性質,只要提供者控制資料處理,就有自身義務。他們不能把義務轉給佩戴者。使用者出於個人理由佩戴眼鏡,不會決定服務對旁觀者負有何種責任。
AI擷取可能不易察覺
這份完整聲明特別討論AI提供者分析含有他人的相機影像,以回答佩戴者周遭環境問題的情況。聲明也指出,翻譯和AI功能可能屬於旁觀者尤其難以察覺的資料處理。
對於視覺提示,委員會要求信號在不同光線下都能被注意到、維持足夠時間以供理解,並確保提示被遮住時無法繼續錄影。聲音、語音啟動和容易辨認的裝置外觀也可提供資訊。手機通知不應是唯一警告,因為旁人可能沒有開啟相關應用程式。
聲明另指出,受GDPR規範的資料處理必須有有效的法律依據。讓擷取行為可見,本身並不會提供該依據。
敏感場所與國家規則
委員會公告將醫院、學校和工作場所列為敏感環境,並提醒注意兒童的脆弱處境。即使佩戴者的活動不適用GDPR,其他國家或產業規則仍可能適用。
瑞典隱私保護機關IMY在其智慧眼鏡指引中說明日常情況的差異:在公共場所拍攝可能獲准,但仍可能不恰當。該機關提醒,麥克風可能無意間錄下背景談話,有些場所也可能限制使用。其刑事犯罪具體例子適用於瑞典法律。
BIG CHANGE先前關於挪威計畫在特定場所實施限制的報導,涉及另一項立法提案。EDPB於10月13日的聲明,是對既有責任提出初步指引;它並未在歐洲創設全面禁止佩戴智慧眼鏡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