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协会及其他图书版权原告要求联邦法官分别审查 OpenAI 如何取得受版权保护的图书,以及之后如何使用这些图书。他们在 9 月 17 日公开提交的文件中,描述了有关 Library Genesis 的内部讨论。该网站是模型训练所用图书合集的来源。原告主张,下载、训练和转移副本各自都需要单独进行版权分析。

OpenAI 对此提出异议。在同一天提交的修订版文件中,OpenAI 主张,获取图书和训练模型服务于同一个具有转化性的目的,受合理使用原则保护。双方提出的不同请求目前仍由纽约联邦法院法官 Sidney H. Stein 审理。9 月 24 日的命令延长了书面陈述时间表,但并未裁定版权争议。(原告方陈述书、OpenAI 陈述书、排期命令)

主要变化

  • 发生了什么变化:作者现在可以向读者展示更完整的公开记录,说明他们所质疑的图书获取决策。9 月提交的文件披露了更多争议细节,包括用于训练的图书来自何处,以及公司如何处理这些图书。
  • 为何重要:对寻求报酬的作者和为使用图书进行辩护的开发者而言,如何看待图书的获取行为,与如何看待图书训练同样重要。双方对模型的目的是否能为之前的复制行为提供正当理由存在分歧。
  • 接下来关注什么:下一轮书面陈述将继续争论这一法律主张,以及有关作者受损的证据。法官允许哪些证据,以及分别评估哪些使用行为,将影响哪些主张可以在不经审判的情况下得到裁决。

公开记录中的 Books1 和 Books2

9 月 17 日的文件是简易判决申请书及事实陈述的较完整公开版本。法院9 月 3 日的封存命令要求各方重新提交陈述书和事实陈述;如果没有一方或第三方要求继续封存,则须取消相关实质内容的删节。部分段落仍被涂黑。

作者协会9 月 21 日发布的说明将注意力引向其中两份文件:原告的法律陈述书,即案卷第 1982 号文件;以及更正后的事实陈述,即案卷第 1987 号文件。这是作为原告一方的协会对文件的介绍。

在案卷第 1987 号文件中,作者引用了证词和内部消息,讨论训练数据集 Books1 和 Books2 的命名。第 271 段引述 OpenAI 前员工 Ben Mann 的证词,称这两个数据集都以 LibGen 为基础。第 275 段引述他解释论文草稿措辞时所说的话:“故意写得含糊,因为它就是 LibGen。”

同一份文件第 749 段还转录了 OpenAI 时任政策总监 Jack Clark 于 2020 年 5 月发出的一则消息,其中预见到公司将与类型小说作者展开竞争。原告将这则消息作为公司内部曾担忧作品替代问题的证据。这则消息并未衡量之后图书销量的损失,也不能证明法院对市场损害的看法。

这份文件的标题中包含“无争议的重要事实”一词。这是原告为简易判决提交的陈述。根据《地方法院民事规则》第 56.1 条,对方须针对编号陈述逐项作出承认或否认,并提供支持证据。文件标题并不意味着法官已经接受其中的全部叙述。

关于获取与训练的争议

原告方的陈述书要求法院将未付费获取图书、为训练而复制图书,以及向其他各方分发副本视为不同的使用行为。原告还主张,鉴于微软与 OpenAI 的商业关系及其监督相关行为的能力,微软应对 OpenAI 被指控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关于训练本身,作者主张,模型利用图书中的创造性表达生成具有竞争性的作品。他们称,这威胁到作者的市场,并使作者失去许可收入。(原告方陈述书,第 25 至 38 页)

OpenAI 在 9 月 17 日的陈述书中承认,曾使用 Library Genesis 的合集训练 GPT-3 和 GPT-3.5。其法律主张是,下载属于构建模型过程的一部分,而这些模型旨在学习通用语言模式。OpenAI 表示,法院应当评估整个过程的目的,并反驳其行为会替代图书或造成法律上可认定的市场损害。(OpenAI 陈述书,第 3、23 至 25 页及第 28 至 37 页)

微软的修订版图书案件陈述书同样主张训练属于合理使用。微软称,它没有参与 OpenAI 获取 LibGen 数据集的行为。关于模型输出,微软引用了一项对 820 万次 Copilot 对话的分析,该分析发现有 24 条回复与作者所主张的作品存在 30 个相匹配词语。这是微软对一项特定分析的说明,采用了特定的匹配门槛;它并未衡量作者可能主张的所有损害形式。

这一分歧之所以重要,是因为美国版权法要求法院考量使用目的、作品性质、使用数量及其对市场的影响。获取副本的争议与生成文本带来的竞争争议,涉及不同的事实问题。双方还在争论这些问题在法律上应如何结合考虑。

证据仍存在争议

9 月 23 日,OpenAI 和微软请求法院排除一份补充专家报告,以及作者陈述中依赖一项 AI 生成图书和市场稀释研究的部分内容。他们的支持排除动议的陈述书指称原告律师为该研究提供资金,却未按规定的专家程序披露和提交研究。此类指称是被告请求排除证据的理由,并非法院认定存在不当行为。该动议直接针对案卷第 1982 号和第 1987 号文件引用的材料。

如果对重要事实不存在需要审判解决的真实争议,且申请方依法有权获得判决,法院可以依据简易判决程序裁定一项或部分主张。(《联邦规则》第 56 条)

截至 9 月 25 日审阅的公开案卷记录显示,双方仍在继续提交书面陈述并就专家证据提出动议。Stein 法官的9 月 24 日命令将 10 月 23 日定为各方提交反对意见陈述书的截止日,10 月 30 日为法庭之友陈述书的截止日,11 月 20 日为答复陈述书的截止日。对作者和 AI 开发者而言,下一阶段将是法院评估双方对复制行为和损害的不同叙述。新近公开的文件为这项评估提供了主张和所引证据,但并未裁定赔偿,也未对合理使用作出最终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