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聯邦內閣於10月7日核准一項法律草案,擬擴大對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提供刑事保障,其中包括以電腦生成、描繪可識別人士的性化影像。提案也涵蓋不涉及AI的數位侵害形式,並將提供新的法院監督程序,讓民眾查詢匿名使用者資訊並制止嚴重侵害其網路權利的行為。草案接下來將提交聯邦議院審議。目前沒有任何一項提議變更已成為法律。

草案的核心在於區分製作影像與分享影像。擬議取代《刑法》第184k條的條文將涵蓋未經授權製作某些真實私密影像,或將其提供給他人;也涵蓋看似描繪特定人士從事性行為或露出特定身體部位的電腦生成影像。條文包括私下分享給一人以及更廣泛散布。其文字針對明確界定的私密內容,並非全面禁止製作深偽影像。

重大變化

內閣已將一系列刑事與民事提案推進至國會階段。影像條文明確處理虛構的性化描繪以及真實私密錄影。其他條文涉及窺淫影像、身分冒用與數位監控。對於尋求民事救濟的人,草案新增程序,要求在揭露特定使用者資訊或暫停社群媒體帳號前先取得法官命令。法律效力取決於國會最終通過的內容,以及由此產生的法律何時生效。

刑事提案涵蓋哪些內容

擬議第184k條也適用於未經授權拍攝的性行為影像或特定裸露身體部位影像。如果取景方式明顯意在將其性化,即使相關部位有衣物遮蓋,其錄影也包括在內。此規定與在三溫暖或對公眾開放的天體海灘等場所進行窺淫式拍攝有關。這些規則既涉及真人錄影,也涉及生成影像;法案適用範圍不取決於是否使用AI。

內閣草案另增一項規定,禁止未經授權存取、取得或持有記錄他人實際遭到強暴的影像。草案也提議將下列行為列為犯罪:向他人提供電腦製作或修改的描繪內容,使其看似呈現涉及某人的真實事件,且可能嚴重損害該人的名譽。後一項罪名針對散布欺騙性內容,而非僅僅製作內容。另一項擬議罪名處理冒用真實人士身分散布損害名譽的內容。內容不必由AI生成。

監控條文將涵蓋利用資訊或通訊科技,未經授權反覆或持續監看某人的位置或活動,且該監看可能造成重大損害的情形。政府列舉GPS追蹤器為一例。這些提案分列於草案不同條文,且各有不同條件;只稱為「深偽影像法」會遺漏整個方案的很大一部分。

法院命令與下一步

在民事方面,草案將允許準備提出請求的人向法院申請命令,要求相關線上服務或網際網路接取業者揭露其持有的資料。法案列出的資訊包括已儲存的姓名、地址、電子郵件地址,以及在可取得時的網際網路協定位址資料。草案也提議由法院在決定揭露請求期間下令保存證據。在嚴重案件中,如為防止進一步侵害確有必要,法官可命令暫時停用社群網路帳號;法院也可另行命令移除違法內容。這些都是有條件的救濟方式,並非自動封鎖帳號或開放存取使用者資料。

聯邦議院現在必須辯論政府草案,也可以修改。內閣文本將主要施行日期留待填入,規定於公布後某一季度的第一天生效。因此,這些擬議保障何時適用尚無確定日期。德國法官協會曾提出警告,據Tagesschau報導,司法機關的人力配置將影響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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